三安光电昨日透露员工持股计划(草案),还包括公司11名低管在内979名员工将筹资30808万元成立该项计划,其中高管团队出资6430万元,占比为20.87%。本次股权计划成立后将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,并全额股份兴证资管成立的鑫众1号子集计划中的次级份额,随后由鑫众1号出售并持有人三安光电股票。
方案表明,鑫众1号所持有人的股票总数总计不多达三安光电股本总额的10%;而鑫众1号将在股东大会审查会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,通过二级市场已完成标的股票的出售。 必须认为的是,鑫众1号子集计划份额下限为9.3亿份(对应资金9.3亿元),并按照2:1的比例成立优先份额和次级份额。
其中优先份额是按照7.4%的年基准收益率以实际延续天数优先取得收益,而为确保该部分投资人的收益,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股东福建三安集团将为鑫众1号中优先份额的权益构建获取借贷。 由此不难看出,利用该分级产品,三安光电上述参予出资的员工相等于在投资、持有人自家股过程中落成了1:2的杠杆,盈亏比例以求缩放。
而另据透露,上述员工参予股权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、自筹资金等。这意味著,若一些员工自筹资金中还包括对外外汇市场部分,那么其实际动用杠杆比例还将更进一步不断扩大。
某券商分析人士回应,三安光电员工持股计划中重新加入杠杆,其目的不应是强化鼓舞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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